一、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一) 基本原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現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全力搶修、分級管理、保證重點的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證人民生命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人民生命的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維護電力設施安全;維護電力市場秩序,加強電力調度管理,避免發生電力供應危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事故演習,提高突發事故處理和應急搶險的能力及城市和公眾應對重特大突發事件的能力。
3、統一指揮。電力系統發生特大、重大突發事件,在地方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啟動電業局應急工作預案,通過電業局各級應急指揮部和電力調度機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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