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應急領導小組及成員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領導全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啟動(結束)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決定現場應急救援總指揮,作出重大救援決策;負責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必要時向省政府請示啟動省級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向公眾、新聞媒體發布有關信息;協調在舟部、省屬單位和駐舟部隊的應急救援行動。?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檢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并評價其有效性;檢查配備的安全、消防、電氣設施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組織檢查有關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練情況。在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時,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精神。?
(3)總指揮職責:負責召集參與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社會支援時,迅速組織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置;迅速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并組織隊伍實施。?
(4)事故單位職責:積極快速全力組織自救,配合現場指揮部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向現場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情況、對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和事故可能產生的后果等情況,同時提供必要的救援設備工具。?
(5)市委宣傳部職責:根據領導小組指示,負責組織事故及應急救援情況的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協調相關新聞單位對事故新聞的報道,及時、準確地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應急救護和區域警戒的重要公告。?
(6)市經貿委職責: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調配;組織搶險物資供應和輸送;參與組織事故調查,組織恢復生產。?
(7)市公安局職責:負責實施事故現場警戒、交通管制、疏散現場無關人員和搜救受害人員;維護事故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確認傷亡人員身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8)市消防支隊職責: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洗消工作;參與被困人員的搜救工作。?
(9)市衛生局職責:負責制定重大危險目標存在的物質對人體傷害的搶救預案;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醫務人員成立臨時醫療救護點;負責危險化學品傷害人員的應急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10)市環保局職責:負責組織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進行應急監測;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并定期定點進行監測控制;負責調查特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發布環境污染的信息。?
(11)市交通委職責: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船舶,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12)舟山海事局職責:負責制定海上交通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組織海上事故現場火災撲滅,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實施海上交通管制;負責組織、指揮事發海域污染消除清理工作,組織海上搜救工作。?
(13)市質量技監局職責:負責提出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并提供技術支持。?
(14)市氣象局職責:負責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氣象保障并提供與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有關的其他氣象要素。負責提供影響火勢蔓延的氣象要素預報。積極開展有毒氣體擴散的方向和范圍以及空氣污染潛能預報等。?
(15)市民政局職責:負責傷亡人員的撫恤、救濟發放;會同事故發生地的縣(區)政府負責做好受災群眾的救助等相關善后工作。?
(16)市城建委職責:協助市公安局維護事故周邊控制區域的交通與治安秩序;負責相關公共區域廢棄物的清潔與清理。?
(17)市安全監管局職責: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助領導小組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制訂與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各縣(區)政府、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技術支持;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18)市財政局職責: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為消防部門配備必要的專業防化、洗消車輛及裝備提供經費支持。?
(19)市監察局職責:負責對各縣(區)政府、市級各有關部門履行救援職責、工作效能等情況以及救援資金、物資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本應急預案的行為,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20)有關縣(區)政府職責:協助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實施事故控制、人員救助、人員疏散、秩序維護、救援保障、受災群眾安撫等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