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記事起,母親對我們姐弟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犯法的事兒做不得”。這句看似樸實直白、蘊含修身齊家的母訓告誡,時時刻刻提醒著我們,成為了我們人生路上不敢逾越的紅線。
父親很早離我們而去,我和三個姐姐因為家庭貧困早早輟學務工。母親沒有什么文化,但是在十里八鄉人心中,她善良、正直、堅強、明事理。有時,聽到家鄉有人在外惹是生非或犯法入獄,母親要走七八里的山路,到大隊公用電話給我們打電話,告誡我們“犯法的事兒做不得”。
1995年,我在西安鐘鼓樓廣場建筑工地學習泥瓦工。工地生活很艱苦,有些人對工地上的鋼管、鋼卡等建筑材料動起了歪腦筋,結伙成對的偷盜,有人引誘我跟他們一起干,我知道這是犯法的事,怎么也不去。不久后的一個深夜,偷盜案發,幾十名警察全副武裝進入工地,抓了七八個人,看著熟悉的工友被一個個銬走。這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讓我一輩子忘不了,也更加深刻理解了“犯法的事兒做不得”。
那些年,我和姐姐們先后到陜西、山西、浙江等地務工,干過磚瓦廠窯工,干過采石工,干過鑄造搪殼工,也干過服裝針織工,不管身在哪里,不管工作順不順心,不管賺沒賺到錢,不管生活有多么艱難,我們都牢記“犯法的事兒做不得”,誠實勞動,成家立業,讓我們在艱難的日子里,端端正正、平平安安走過來。
2012年11月,就讀南昌大學的大侄兒給我打來電話,說他們宿舍兩個同學在學校附近一家店里買了兩臺電腦,店主以在電腦里加裝了幾款軟件為由要每臺加收1000元錢,兩個同學在店主連騙帶威脅下,被迫給錢才得以脫身。兩個同學回到宿舍越想越氣,決定晚上放把火燒了這家店,教訓一下這個店主。我當即讓大侄兒把電話遞給他的同學,對他們耐心勸導,告訴他們“犯法的事兒做不得”。穩住兩個同學的情緒后,我給他們出了一個主意:讓他們在網上學習《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把情況給班主任匯報,讓老師帶他們去討說法。兩個同學聽從我的勸告,經過老師前去交涉,自知理虧的店主把多收的錢退給了他們。兩個同學給我打來電話表示感謝,我告訴他們,以后遇到類似問題,不能意氣沖動,更不能違法犯法,要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隨著孩子們慢慢長大,我們一大家子各自奔波在為生活和事業打拼的路上。2015年,我建立了家庭微信群,平日里大家在群里除了互通工作和生活情況外,我利用自己從事企業黨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礦區治安保衛工作的業務知識,定期根據各位家庭成員所處的行業性質,有選擇性的編輯《安全生產法》、《合同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發到家庭微信群里學習。
剛開始,從事建筑工程承包的大姐夫覺得我發這些知識看起來很枯燥,不如發些娛樂段子有趣。我告訴他,你承包工程建設,更需要法律法規知識。有次在群里聊天時,大姐夫說,他們承包工程的同行也建立了一個微信群,他把我發在家庭群的法律法規知識轉發到了他們的微信群。同行們很喜歡,還讓我大姐夫多轉發。我聽了很有成就感,不僅是自己在宣傳法律法規上盡了一份力,還為大姐夫和他的同行們學法而高興。去年,大姐夫遇到了工程款結算糾紛,他通過走法律途徑解決了糾紛。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把全面依法治國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作。他強調,要使人民信仰法律,讓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
有人說,幸福是什么?就是監獄里沒有親人,家里沒有病人。這些年來,我們一家人牢記“犯法的事兒做不得”的母訓家風,學法信法,知法守法、遵法用法,母親越發神清氣爽,姐姐們家庭幸福,孩子們學業有成,日子越過越紅火,越過越有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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