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一些企業、單位的安全工作普遍存在“三高”癥狀。所謂 “三高”就是:領導層高高在上,員工層高枕無憂,規章制度高掛墻上。這“三高”癥狀如不徹底改觀,安全生產工作將難以得到保障。
一是領導層高高在上。就是企業、單位的領導層沒有把“根”扎在基層,扎在現場,扎在生產一線,沒有做到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和解決現場實際問題。整天坐在辦公室聽匯報,搞紙上談兵,下基層只是坐車子轉,隔著玻璃窗看,或是到生產現場辦公室去品幾杯茶,聽負責人匯報一下,就認為是下基層調查研究了。沒有親自去查看崗位職工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穿戴是否規范、生產現場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工作場所是否做到安全確認、安全技術措施是否落實到位。這樣,就會造成生產與安全在實際工作中相脫節,那領導層們僅憑經驗、匯報等盲目地指揮和決策安全工作,安全工作將難以達到目的。
二是員工層高枕無憂。就是企業、單位基層員工在實際工作中,他們認為安全工作是領導的事、班組長和安全員的事,與自己的關系不大,只要安全事故不降臨到自己頭上,自己未造成傷害和損失就得了,以致于對待安全工作的不負責態度。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對安全工作漠不關心,應付了事;對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覺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樣,將導致事故隱患的滋生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是規章制度高掛墻上。我們都看到各企業、單位為了做好各項安全工作,都相應地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耗費一定的資金裝飾好高掛各生產現場,各班組的墻上。但,所建立健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僅是講在嘴上、寫在紙上、高掛墻上,沒有真正在落實上下功夫,況且落實的跟蹤、監督、檢查力度不夠,從而造成高掛墻上的制度僅是水中月、鏡中花。同時,制訂的某些規章制度,沒有從企業、單位的實際出發,照搬照抄,千篇一律,流于形式,沒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這樣,高掛墻上的制度將難以達到約束人、制約人的效果。
由此可見,對在安全工作中存在“三高”癥狀的企業、單位,要徹底摒棄這種安全工作的“三高”現象。須結合實際,對待安全工作要實實在在地去做、去抓、去落實,只有這樣的態度,我們的安全工作才徹底改觀,我們的生產才可以有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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